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文件
豫药采〔2012〕22号
关于停止六味消痔片等10个中标药品品规交易资格的通知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六味消痔片等10个中标药品品规,因药品相关信息资质材料过期,经多次督促,企业仍未在规定时间到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递交有效期内的资质材料,按照《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联席办〔2009〕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停止上述中标药品品规的交易资格。请各中标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信息变更备案工作的通知》(豫药采〔2012〕5号)要求,及时对本企业中标药品的资质材料进行更新。
附件:停止交易的10个中标药品品规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